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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号楼基建配套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1-28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声明);(4)业绩要求★:供应商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①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信息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②供应商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 项类似信息化项目施工业绩;同时供应商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 项类似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项目概况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号楼基建配套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方式:登陆★★“数智云采★”官网()★,进入“云采购平台★★★”★★★,按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号楼基建配套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项目

      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广泽中心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一)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依法享受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号楼基建配套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项目,包括主院区2★★、3号楼基建配套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项目,涵盖3号楼的5至12层和2号楼的地下一层及3至22层,共计29层,改造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